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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保证洁净室/受控区域的沉降菌控制 适用范围:洁净区洁净空气中沉降菌指标监测。 依 据:国家标准GB/T 16294-1996 责 任:洁净区洁净空气监测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程 序: 1监测要求:(根据生产要求,和洁净度等级确定)
2检测方法: 本测试方法采用沉降法, 即通过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拉子于培养基平皿, 经若干时间, 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 以平板培养皿中的菌落数来判定洁净环境内的活微生物数, 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 区) 的洁净度。 2.1所用的仪器和设备 高压消毒锅、恒温培养箱、培养皿(φ90mm×15mm)、培养基(普通肉汤琼脂) 2.2测试步骤 2.2.1测试状态的 a确认被测试洁净室( 区) 的温湿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静压差、 换气次数、 空气流速是否控制在规定值内。 b沉降菌测试前, 被测试洁净室( 区) 已经过消毒。 c静态测试时, 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 d.对单向流,如100级净化房间及层流工作台, 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 n后开始。 e.对非单向流, 如10000级、100000级以上的净化房间, 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30 m i n后开始。 2.2.2采样点个数及其布置 a.最少采样数目:
注:表中的面积,对于单向流指送风面积,对于非单向流是指房间面积。 b.最少培养皿个数
c.采样点的布置 采样点的位置可以同悬浮粒子侧试点。 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离地0 . 8 m-1 . 5 m左右( 略高于工作面) 。 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 2.2.3采样方法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下表的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 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小时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 2.2.4培养 全部采样结束后, 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中在3 0 ℃一3 5 ℃培养箱中培养, 时间不少于4 8 h .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 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可每批选定3 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 2.2.5菌落计数 用肉眼直接计数, 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 然后用5 - - 1 0 倍放大镜检查, 有否遗漏。若培养皿上有2 个或2 个以上的菌落重叠, 可分辨时仍以2 个或2 个以上菌落计数。 2.2.6注意事项 a.测试用具要作灭菌处理, 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 正确性。 b.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 c.对培养基、 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的记录。 d由于细菌种类繁多, 差别甚大, 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 并须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 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e. 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 如发现变质、 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 2.3记录 2.3.1结果计算 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 平均菌落数的计算公式 平均菌落数m=(M1+M2+ …Mn)/n 式中: m —平均菌落数; M1 —1号培养皿菌落数; M2 —2 号培养皿菌落数; Mn —n号培养皿菌落数; n — 培养皿总数。 2.3.2将计算结果填写与沉降菌记录表中,应有测试人、记录人以及日期。 |

